关育兵:大学生“炸金花”不必扣大
江苏某大学的8名应届毕业生因为庆祝与热闹而玩起了“炸金花”,涉嫌聚众赌博被拘留,当场被收缴赌资920元钱。根据相关法律,警方认为8人一起赌博构成聚众赌博情节,从而依法做出了治安拘留15天,并处罚款3000元的“顶格处罚”。此事引起了广泛的争议。 事实上,媒体就类似事件的报道已有多次:“因在街头打每局输赢1元钱的扑克,武汉市民周某和几名农民工被拘留”、“广东江门市,三人在路边树下斗地主,输赢一元钱,被当地警方带走并被拘留3日”等新闻屡见不鲜。此次事件,因主角是大学生,格外引起了关注。至于罪与非罪,“惩罚合理性”的问题,学者的争论或许更有意义。我想探讨的是,此事是否需要提升高度。 很显然,无论是大学生,还是农民工,抑或是路人,他们的行为,无疑更多追求的是一种游戏的娱乐性,是一种消遣,是一种打发时光快乐自己的方式。这种行为,从其本质上来说,和几个人聚在一起喝酒,和“抽大头”吃饭,和大妈们跳广场舞,并无太大的区别。不仅如此,其对社会的危害性,也几乎是可以忽略不计的。 当然,毋庸置疑的是,这种活动谈不上高尚。但是,对于人来说,尤其是普通人来说,又哪能处处追求高尚?普通人的平凡生活,在有意义之外,肯定离不开无意义的点缀。工作之余,茶余饭后之时,偶尔无意义一下,也是消解劳乏,获得休息的一种方式。或者说,这就是这类活动的意义。相信,这样的活动,不仅在普通人中存在,在高尚人士中也不会就绝无影踪。生活的调剂品而已,人人都需要。 扣大帽子,任性的提升高度,除了给人一幅“卫道士”可憎的面孔之外,并不见得对事情有所补益。有论者认为,“勿以恶小而为之。这既是治病救人的需要,也是从根本上帮助和爱护他们。小洞不补,大洞吃苦。只有对他们的违法行为猛击一掌才能使其清醒。”古人说,过犹不及,显然说的就是这种论调。把这件事情提升到“治病救人”,提升到“小洞不补,大洞吃苦”,实是拔高过度。一个处处时时不忘挥舞道德大棒的人,不是思想腐儒,就很可能成为伪君子。揣测,受处罚的大学生,也只是表面上认识到错误,内心还会有抵触情绪,“几个人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属于赌博”,这样的情况下,道德的大棒挥舞得即使如车轮,又有何意义呢? 生活本就是丰富多彩的,社会也需要大量的普通人,他们可能对生活的追求不够高尚,但他们一些无害他人的行为,我们是不是也应该给他们一个生存的空间呢?不强迫人人都做孔夫子,不逼迫人人都高大上炸金花,这样的社会,或许才是更和谐的社会。2005年5月,公安部颁布实施了《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》,明确严禁不分轻重顶格处罚,从这个角度看,显然是社会的一种进步。 当然,对大学生适当进行批评教育,也是应有的题中之义。这种批评教育,是合适的,也是恰当的。但无论如何,过分的拔高,挥舞道德大棒,肯定是会令人生厌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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